3700萬元一次性履行到位
來源: 江南都市報 | 日期: 2025年08月04日 | 制作: 肖琳琪 | 新聞熱線: 0791-86849110
江南都市報訊 吳瓊、方芳、王經緯、全媒體記者蘭春報道:執行標的款高達幾千萬元,可被執行人的賬戶沒有錢?被執行人名下的廠房、設施如果被司法拍賣,那幾十名員工如何安置?……執行難,難在方方面面。面對案件中的各種難題,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迎難而上,精準“解題”,最終使申請執行人一次性拿到標的款。
【“大難題”——“請愿題”確實有點難】
2024年4月,南昌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,裁定撫州某公司向某建設集團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計4244萬元。因撫州某公司未履行,某建設集團公司向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。立案后,法院執行局第一時間向雙方發出法律文書并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等措施,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。
面對高額標的,執行干警迅速梳理被執行人資產狀況,發現申請人于仲裁前已向臨川區人民法院申請保全9套不動產,隨即將該不動產移送評估。經評估,該不動產價值遠不足以覆蓋標的額。后申請人申請查封被執行人名下全部機器設備。因上述設備系工業廠房內特定專業設備,屬于復雜財產,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部移送評估后進行整體拍賣,拍賣處置價按法律規定(一拍降價30%)確定為3720.66086萬元上拍。然而,當執行干警將《上拍時間告知書》及《拍賣裁定》送達被執行人后,法院卻收到撫州某公司幾十名員工遞交的《請愿書》,要求撤銷拍賣并結案。
【“細解題”——“活查封”保障企業經營】
執行干警進入被執行人工廠時發現,幾十名員工仍在從事生產,企業尚有經營可能。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,法院決定對該公司進行“活查封”,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,給被執行人“回血”機會。同時明確告知:履行完畢即解除查封;若拒絕還款或逃避執行,將追究相應責任。
【“亮成績”——“破障礙”談判促和解】
在“活查封”期間,被執行人始終未主動履行。執行干警多次組織和解未果后,一方面安撫員工情緒,另一方面持續與被執行人溝通解決方案。
2025年7月21日,經與母公司協商,被執行人撫州某公司愿以3770萬元一次性履行,但希望申請執行人放棄部分利息。執行干警立即與申請執行人溝通,在獲得同意后,當日促成雙方履行完畢。
該案執行歷時一年,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始終聚焦企業司法需求,尋求各方利益平衡點,為此類涉企執行案件積累了寶貴經驗。
值班編輯:傅藍天
值班審核:周艷華
值班編委:朱曉暉